2008年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 2008-05-06 来源 :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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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全称: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校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3、招生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2008年,我校共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8个专业,面向全国总计招生约1000名。其中,美术类专业(含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招生省市限于:上海、江苏、浙江、山东、黑龙江、河南、湖南、安徽、辽宁、四川、江西、福建、山西、重庆、广东、陕西、云南(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非美术类专业(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面向全国招生,不作分省计划。 6、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 7、招收男女生比例: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只招收女生;表演(影视表演方向)在录取时兼顾男女生比例。其他专业男女生兼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表演专业(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的考生应具备时装模特的基本身体条件,形体比例匀称,平面模特要求身高1.63以上;走秀模特要求身高在1.75米以上(含),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
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9、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同意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的函》(教学司函[2007]107号)精神,我校可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08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举办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省市,考生应参加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其中,报考我校表演专业(含影视表演方向、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摄影专业,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的单独考试。没有举办相应门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单独考试。
各专业需参加的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如下:
报考雕塑、绘画、动画,以及艺术设计(1)、(2)、(3)、(4)、(5)等美术类专业,参加美术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参加影视表演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表演专业(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参加服装表演(模特)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参加广播电视编导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参加播音主持类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摄影专业,参加摄影类艺术专业考试;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须根据我校规定赴各考点进行报名和考试(具体报名和考试办法见我校网站相关通知)。
责任编辑: c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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