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考在线 http://www.zgzkzx.com -为您提供更多更全的招生考试资讯
首页 >> 资格考试频道 >> 教师资格考试

湖南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8-01-28    来源 : 湖南教育厅


 
上一页  [1] [2]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每个申请人员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报送。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受理申请对象为高等学校拟聘任教人员,由学校携上述材料及学校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上报的数据统一到我厅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日程安排见附件)。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对本校拟聘任教申请人员提出拟认定意见后,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认定的系统数据于4月28日—30日报我厅核准。
六、教育部拟从今年起启用新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和录入系统,我厅将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组织使用新系统的专门培训,届时应按新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和录入系统进行申请受理和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教师资格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一项行政许可工作,所有与教师资格相关的培训、考试和认定工作,都必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组织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对教师资格培训、考试和认定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受理申请和核准日程安排表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受理申请和核准日程安排表
 
日   期
单  位
4月15日
长沙地区高校
4月16日
4月17日
湘潭地区高校
永州地区高校
4月18日
株洲地区高校
张家界地区高校
4月21日
衡阳地区高校
4月22日
娄底地区高校
常德地区高校
4月23日
岳阳地区高校
自治州地区高校
4月24日
郴州地区高校
怀化地区高校
4月25日
邵阳地区高校
益阳地区高校
4月28日—30日
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 ccat
讨论区
已有0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特别声明: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招考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中国招考在线官方QQ:89116668 电话:0591-87662318
中国招考在线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16681号.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
Copyright@2008-2009 www.zgzk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